一周之后,鲁东省司法鉴定中心为陈宪坤出具了新的伤情鉴定,经过司法鉴定中心的几名法医联合鉴定,陈宪坤虽然身负特重病情,但其植物人症状形成的诱因,系自身疾病作导致。
综合陈宪坤的病理检验,鉴于他本身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冠心病、心肌炎、本次脑溢血系冠心病与高血压作而成,因陈宪坤年龄过大,身体机制衰退,导致病情恶化,最后演变成植物人。
由于陈宪坤并未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关注,也没有在医院进行过体检和治疗,所以医疗机构没有陈宪坤的疾病治疗记录,这也是他没有疾病史的原因,但没有疾病史并不代表没有患病。
根据陈宪坤自身病情,以及病情作后的症状,经过谨慎认真的研究,鲁东省司法鉴定中心对陈宪坤做出了轻微伤的鉴定结果,认定陈宪坤的伤势伤情属于轻微伤。
接到鉴定中心的这份检验报告后,陈宪坤的家属顿时炸锅了,他们无法解释这个结果,所以堵在鉴定中心门口,质问鉴定人员:“为什么出具这么慌缪的鉴定结果?”
面对陈宪坤家人的质疑,鉴定中心的负责人出面解释,负责人先把陈宪坤的病情对众人讲述了一遍,告诉他们,陈宪坤脑溢血作的原因是自身病情所至,跟陈德福没有直接关系,他所受到的伤害,就是轻微伤。
见陈宪坤家属听完解释之后依旧心存质疑,该负责人便补充道:“我理解诸位家属的情绪,其实你们应该知道,陈宪坤在与陈德福打架之前,本身就已经患有十分严重的心脏病了。
你们区分局刑警队的凌大队长送来一份材料,上面详细描述了案时的情况,既有你们这些家属的询问笔录,也有当时民警出现场时的视屏证据,这些资料都是公开的,你们作为当事人家属,肯定也知道其中的内容。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么一个细节?陈庄村的村主任,也就是本案的报案人,在报案材料上面提过这么一句话,当他赶到现场时,看到陈宪坤和陈德福全都伤情严重,二人躺在地上抽搐不止。
后来,经过警察的实地勘察,确认这一点属实,那么根据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陈宪坤是在使用铁耙把陈德福殴打成重伤之后才犯的病,说白了,陈宪坤是先打的人,后犯的病。
为什么这么说呢?理由很简单,如果陈宪坤是被陈德福殴打成脑溢血的,那他肯定会随即陷入昏迷,根本没有机会用铁耙打伤陈德福。
既然陈宪坤能够举起铁耙,并且用铁耙打伤陈德福,那就表示他当时是处于清醒状态,没有出现脑溢血的征兆,否则的话,他不可能完成这些举动。
陈德福的伤情毋庸置疑,肋骨折断六根,腹腔扎伤,头皮被划伤,头部被重击出四个孔洞,全都伤到了头骨,这般严重的伤势,就算是年轻人也受不住,更别说陈德福那种古稀老人了。
骤然受到这么严重的伤,陈德福必定会立即陷入昏迷,这种状态下,他又怎么对陈宪坤造成伤害呢?换而言之,被陈宪坤用铁耙击中头部后,陈德福随即就丧失了还击能力,并且陷入了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