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姐提的这个问题,”于涛掏出支烟上,“我们留到最后讨论,今天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怎么对待其他幸存者?现实问题就是山下这两个幸存者团队,该怎么办?”
大伙儿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很快形成了两派意见,一派是以陈嘉柔为主,另一派是以邓跃进和李闻轩为主。○頂○○○,◆.※.c︾om
两派都认为北宁军应尽快发展壮大,凡是愿意投靠的幸存者团队都应该接纳,就像接纳方老三的团队一样。
分歧在于接纳以后该怎么对待,陈派认为,投靠来的幸存者团队择其强壮者选入武装部,其余的人安置在后勤部。也就是,未来但凡有人投靠,都是北宁军的人。
邓派则认为,军民应分家。北宁军——包括武装部和后勤部——向投靠而来的幸存者提供保护,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加入北宁军,不能加入北宁军的被定义为普通民众,其私有财产北宁军给予承认和保护,但除特殊原因外,其基本生活应该自理。
“就算是在末世前,”邓跃进提出了关键一,“不上班就没收入,国家也不可能白养你,所以我觉得,不劳动者不得食,这应该是个基本原则。”
这句话打动了于涛,确实,没有原则的平均就是大锅饭,已经被证明了是行不通的。
“那么那些没有劳动能力,”陈嘉柔反驳邓跃进道,“在末世里,也就是没有杀丧尸能力的人,难道就该饿死?”
“可以给基本生活保障,”邓跃进解释道,“但不能多,我的建议是能让人活下来就行,比如,每人每天半斤米。”
“这个得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于涛话了,这个问题他心里已经有了定论,“确实是因为老弱病残不能自己收集食物的,咱们不妨把标准定高一些,半斤米之外,再配副食和其他日用品,生病了咱们负责治疗。但那些完全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就该少给保障或不给保障,我觉得一天二两米就差不多,他要愿意饿着就呆在基地里,不愿意饿那就得出去收集粮食,没粮食就收集其他物资来换。”
于涛这想法基本做到了公平,既保证了无战斗能力的人,又避免了因为大锅饭会出现的懒惰。
“但是这样的话,”许琪有些担忧的提出了一个疑问,“会让北宁军对大多数幸存者的吸引力大大下降的,因为如果粮食不能保证的话,丧尸就得他们自己对付,那咱们提供的保护就很有限了。”
“不能这么,”李闻轩推了推眼睛到,“我想,经过了几个月的末世生活后,大多数人都会意识到,对他们安全最大的威胁不在于丧尸,而在于……破坏者。”
李闻轩的话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能在末世里生存到现在的人,基本都有和丧尸战斗的能力了,他们最怕的,就是自己辛苦收集来的粮食物资被人抢走,所以不必担心北宁军的吸引力问题。
“如果有幸存者带着粮食物资来咱们这儿,他还每天领二两米,那不一样是养懒汉吗?”沈健想到着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于涛哑然失笑,“我们救助的对象,是那些确实没有战斗力、活不下去的人,自己有粮食那就吃自己的,没粮食有物资那就拿物资换粮食。”
围绕这个话题,大家又讨论了很久,最终形成了两个基本原则,那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细节上能想到的也基本达成了一致,比如幸存者团队投靠后,如果一部分人加入了北宁军,另一部分成为普通民众,那他们携带的物资就应该按照人头平均分配,普通民众领取自己那一份,而加入北宁军的,其该分的物资就该交到后勤部;再比如,每个投靠北宁军的幸存者,都应该建立个人档案,在北宁军需要相关人才时,征召入伍,或者用粮食换取其服务。
类似的细节林林总总,多达五六十条,司徒珊一一记录在案,形成了《北宁自治联盟粮食物资管理办法》,若干年后,这份文件作为《民法典》的原始文件被珍而重之的保存在北宁军博物馆中。
同样被保存在北宁军博物馆中的,还有作为《刑法典》原始文件的《北宁自治联盟治安管理办法》。
经过大家反复讨论定下来的这个办法中,基本遵循了“杀人者死,伤人抵罪”的原则,简洁明了易懂,唯独对抢劫和偷盗处罚很重,抢或偷粮食五十斤以上者处死。
按照于涛的法,当前最尖锐的矛盾就是争夺粮食,所以不如此不足以震慑群。
不过这一没有得到北大高材生罗越飞的支持,他坚持认为这么做会破坏治安管理办法的平衡性。
为此,以沈健为首的几个人还和他激烈争吵,最后是于涛出面,才最终确定了下来。
两个办法的讨论花去了足足三个时,等到开始讨论北宁军三个组扩编事宜时,已经快到下午五了,为了不耽误晚上的庆功宴,于涛只得让王芬和赵若曦下山,带着那帮女人开始做饭,让陈嘉柔和程柯儿去仓库准备庆功宴需要的其他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