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志与糜贵在盐场内歇了一宿之后,第二天就带着近百坛酒水离开了。(风雨首发)
临行之前,糜贵拍着李贤的肩膀,不无赞叹地说道:“之前是我小瞧你了,能够剿灭张饶麾下的三百黄巾,无论如何也是一条好汉子!”
李贤谦虚地笑道:“兄长弓马娴熟,武艺精湛,才是真正的好汉子,要是上了战场,绝对让贼人闻风丧胆。”
糜贵隐秘地瞥了糜志一眼,道:“不瞒你说,我倒是想遇到不开眼的贼人来过过手瘾,可从徐州一路行来,宵小回避,可把我给憋坏了。”
李贤心道,这家伙倒是惟恐天下不乱,要是糜志晓得了,怕是鼻子都得气歪了,当下他只好劝道:“兄长无须担心,如今天下乱事渐起,早晚有你建功立业,纵马杀敌的时候!”
糜贵大喜,李贤这话挠到了他的痒处,他大笑道:“好,如果有那一天,希望我们兄弟并肩作战!”
李贤颌首,“兄长保重!”
“保证!”
男人之间的感情就是那么简单,在没有利益纠结的情况下,一顿饭,几碗酒往往便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之前李贤觉得糜贵行事咄咄逼人,而糜贵又觉得李贤不堪大用,所以他们彼此都觉得对方不顺眼。
可仔细了解之后,糜贵的直爽敢为,李贤的智勇双全都让双方有了进一步的感悟。
此番,李贤白送给糜氏近百坛酒水,这股豪爽之气彻底让糜贵服了。
如此香醇的美酒,每坛起码可以卖到一贯的价格,虽说糜氏不在乎这百十贯的铜钱,可穷乡僻壤之地的李贤能够有这样的气魄也算是难得了。
一路上,糜志与糜贵对李贤的评价颇高。
目送糜氏车队离开之后,李贤松了口气,今天是校场点兵、论功行赏的日子,他可不能在这里耽搁太多时间。
温顺的坐骑已经牵了过来,李贤眼皮急跳,这骑马比开车还难,他已经练了有些时日了,可仅仅能够保持身体平衡,还不敢纵马扬鞭。
不过,李贤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彻底掌握马术。
每一个男儿心中都有一个跃马扬鞭,纵横沙场的梦。
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感觉让李贤心头暗爽,虽说马匹是在慢行,可比起双腿赶路还是快了很多。
沿途间遇到的行人百姓都会向李贤作揖问好,他们知道,若不是李游缴,介亭说不定早就被黄巾贼破了……
半柱香的功夫过去,李贤就来到了游缴所。
校场上,黑压压的五百名兵勇正排着整齐的阵列。
之前,一杆硕大的“李”字大旗迎风飘扬。
利落地翻身下马,李贤来到点将台,他目视前方,对兵卒们的精气神很是满意。
还记得,几个月之前,初来乍到的时候,整个游缴所内暮气沉沉,可现在,兵卒的面貌焕然一新。
这就是我的兵马!这就是我李贤的资本!
台下静寂无声,谁都知道,军法严苛,而李游缴最讨厌麾下窃窃私语。
眼瞅着就要论功行赏了,谁也不想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贤咧嘴笑道:“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兵卒们面面相觑,不敢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