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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密密麻麻是我的青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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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我们家不兴这个。”明珠唇边弧度淡然。

做的时候没指望你们来报答,现在依旧不求,只要你们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别再拽着我的后腿我就知足了,我能管你一时管不了一辈子。

明兰从地上起来,她原本也没指望明珠有多感动,老大这心肠就是石头做的。

“下次也别拜照片了,我距离死的距离估计还有点远。”

“就和你说了,到了她嘴里,什么深情就都变了。”明兰翻着白眼仁。

如果*活着的话,应该会觉得高兴吧,老二真是越来越好看,明兰小时候就是个漂亮的精致的小孩子,有些人说小时候好看,长大了反倒容易变丑,她却偏偏脱离了这种言论,越来越好看,不化妆素着一张笑脸都能叫你感觉到美这个字是怎么来的。

“姐,生日快乐。”

明珠这面就吃不下去了,一停顿一喷,还能有什么胃口。

明兰看明珠身上的衣服,就闹着要给明珠换件,她行李箱里就有,嘴上说的是自己不穿的,其实就是专程买给明珠的。

小时候她们姐三儿的衣服都是明珠买,不管好看不好看,你穿也得穿不穿也得穿,还是一件一件轮下来的,现在呢,变了,变成了老二老三买衣服给老大穿,说着是我新买的,穿不下了,觉得穿身上不好看,给你了,其实都是全新的。

“我换什么衣服,我还要回去睡觉呢。”

“先换了再睡。”

明兰拽着明珠,扒着她身上的警服,才换到半截,明珠的手机响,明月将手机递给明珠,明珠接了,把刚脱下来的毛衣又穿了回去,套上制服就走了。

说是火车站那边有人报警,说疑是发现拐卖孩子的。

明兰无语的拿着衣服,看着已经跑没影子的人。

“是不是警察都这样,还是就我大姐这样儿?图什么?”当警察能发财吗?还是你能当官儿?如果能的话,她觉得还好,如果不能的话,就凭现在的人心,她觉得没必要这样,别的警察干嘛去了?事事都需要你?

以前觉得老大很精,现在一看,估计精的灵的那部分都透支光了,成傻蛋了。

“我大姐是个好警察。”明月说。

“什么叫好?好就是缺心眼子外加二百五,脑子不清醒,你觉得对得起天地良心,人家觉得你是沽名钓誉。”

“二姐,你真世俗。”明月一脸的嫌弃。

明兰将衣服扔回床上:“这年头你给我找出来几个不世俗的。”

明月也只是笑笑。

明珠赶到现场,人已经被按在原地了,原本就是过年,火车站都是人,不知道是打算往外去,还是之前没有买到票只能现在回来的,或者到上中这里作为中转,有便衣突然就上来抓人了,把人按在地上,也没有发生什么严重的事件,所以有人再看热闹,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被按在地上的人抱着头,旁边的女警抱着孩子。

邱洛洛今天值班,转线接到电话就赶了过来,很快就将人制服了,原本那人也是想挣扎,后来知道邱洛洛是警察就不动了,乖乖的配合。

火车站里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播报工作,该上车的上车,该等车的等车,有些没有吃饭的人就买上一碗泡面借用车站里的热水那么一泡,条件不是很紧张的呢,就跑到附近的小饭馆,各种连锁店吃上一口,因为是春节,所有菜都涨了价。

报案的是个姑娘,姑娘说自己看见穿着深蓝色羽绒服的女人给怀里的小孩儿喂吃了什么,原本孩子闹腾的厉害,喝了以后就不哭了。

“我觉得她像是人贩子。”姑娘在车里说着。

她和邱洛洛乘坐一车,嫌疑人上了前面的车。

“还在念书呢?”洛洛问了一句。

姑娘有些腼腆:“嗯,想早点回去打工,现在工资高。”

洛洛点头:“怎么想起来报警了,一般人都不愿意管闲事。”

姑娘道:“我知道现在大家都是无事高高挂起,如果有需要的话,我想加入并且为这个社会提供一点帮助,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儿,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我们生活的世界不安全,不仅仅是因为坏人他们坏,更是因为所谓的好人不作为,冷漠还有自以为是的道德审判,我能做的我就做,只是希望你们不要觉得烦,也许案子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最糟糕的,那我只是白操心了而已,如果是的话,我也是做了一件好事儿。”

明珠转头看了那姑娘一眼,姑娘和邱洛洛能做到有说有笑,问她什么说什么,但她和明珠没有任何的接触,甚至她心里有些抵触明珠。

她也有见过一些不负责的警察,只会板着脸装严肃,根本就不屑与他们讲话,她觉得明珠就像是,没有原因的,可能第六感吧。

在火车站抓住人的时候就简单的进行了审问,抱着孩子的女人说话含含糊糊的,然后又叫来了一个男人,说词更是漏洞百出,就给带了回来。

回了局里,让几个人坐好,准备录口供。

邱洛洛见里面有人就先去卫生间了,她昨天才来了例假,今天量特别的多,加上活动量比较大,已经隐隐感觉有些不对了。

“头儿不是下班了,怎么又回来了?”

“嗯,闲着也是闲着,就回来了。”

洛洛下楼。

给三个人开始录口供,姑娘所讲的和车上所言并没有太大的差距,倒是那一男一女,男的说女的怀里的孩子是他儿子,他和女人是夫妻关系。

“身份证。”

明珠问着眼前的人,女的明显就是一脸的心虚,是自己的男人她虚什么?

男的咬着牙不说,这边等不到他的回答,男警对着男的恶声恶气的说着,这样的嫌疑犯他见的多了,你以为你不说就完了?

女的估计也是初犯,很快就哭着交代了,孩子是她的孩子,不过是她买来的孩子,男的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也就是卖主。

她结婚几年一直没有生养,和丈夫商量了之后决定抱养一个孩子,可抱养也得有小孩儿让他们抱,打算去孤儿院领养,没等去呢,家里的亲戚就七嘴八舌的说着孤儿院里的孩子都是身体有毛病的,不然好好的父母干嘛把孩子给扔了,那样的孩子不能要,又说即便孤儿院的孩子健康,领养手续也是非常麻烦的,后来别人帮她出主意,说是亲戚当中有一家孩子不要的。

“不要的?卖?”明珠问。

女的屁股下面好像有刀子扎她一样:“不是卖,只是赠与,我们领养,领养。”

明珠看着男的:“家电话。”

几乎现场的警察都觉得男的也许不是这孩子的父亲,哪里有亲生父亲卖孩子的,或者即便他是亲生父亲,但孩子的母亲一定不知道。

结果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刘大同开着送着姑娘回了火车站,和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联系好,已经错过了她的那班车,但姑娘也是做好事儿,站内的同事联系下一班车,保证姑娘不会耽误自己的行程。

“人就交给你们了。”刘大同现在要回局里。

别以为过年就有的清闲了,越是过年偷盗,打架一类的事情越是多。

那姑娘等刘大同离开了,对着火车站的员工笑笑,说实话有点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她所认识所了解的警察不是这样的,竟然还会把她给送回来,并且联系了车站说明了情况,车站竟然也同意了,不知道是因为警察说话了,还是原本车站就会帮着解决麻烦的,谁知道了呢,她以前没碰上过,但她对警察的印象稍稍的有了一点点的改变。

等到把女主人叫到局里来,问话的过程当中她就磕磕巴巴的,一开始明珠是怀疑这孩子是他们拐来的,结果一调查可倒好。

是亲生的没错,那问题出在哪里了?卖孩子?

哦哦,现在嫌疑人说不是卖,而是赠送,赠与。

赠的还不只这一个呢。

一揪,这就和线头一样的,全都给揪出来了,这对夫妻没有工作。

生过三个孩子,现在三个孩子都不在身边,除了怀里的这个,当然女人肚子里的那个也算的话。

现在问题来了,什么问题?

如果两方有金钱交易,嫌疑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这个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但现在两面都咬死了是民间送养行为。

“讲的那么好听,一个孩子你给别人,三个孩子你还给别人,现在肚子里的这个是不是也要给别人?”

男的一副我自己生的孩子,我愿意给谁就给谁。

“我的孩子,我就是打死你们也管不着……”

明珠手里的笔顿了顿:“联系联系医院,看看医院有没有记录,确定一下她几次生育的时间。”

女的感觉事情要不好,她就嚷嚷着说着,“我就是想生个儿子,生了女儿送给别人不行吗?我也没有收她的钱,我想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不可以吗?”

双方死咬着不放的结果就是,警察也没有这个权,如果双方牵涉到金钱的交易,警察可以没收且罚款,但现在女的男的以及准备收养的那一家都说,一边是生了儿子养不起,就想要个女儿,一边是生不出来孩子想收养一个,法律上也有类似的规定,受重男轻女思想而出卖亲生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情节恶劣的以及营利为目的的才能重罚,但这个情节恶劣现实当中根本就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判定标准也完全的大不相同,有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解决方法,那么接下来就导致任何机关没有办法对此作出决断。

加个拐加个卖,警察好办,现在你是明知道对方就是卖孩子,可惜没证据,怎么办?

处罚以后放人。

你没有权利,没有资格扣着人不放,哪怕你晓得转个身这孩子可能又被赠与别人家中了。

如果报警的那姑娘知道是这样的答案,她也许会觉得自己真是多此一举了,自己想为这个社会做点事情,结果警察却对这一类的事情无动于衷。

放人吧,说服教育,人家听没听进去,你也不清楚,人说了孩子绝不遗弃,抱回去自己养,这样的话你信吗?

信不信,警察也不能把孩子抢下来,然后自己养。

洛洛重新上了楼,让同事帮自己接杯热水,她这肚子一点都不舒服。

这样办案也早就习惯了,警察不是什么事情都管用的。

明珠扔过去一个糖包,洛洛接住,看了看,上面没写是什么,但闻着闻到……

“头儿哪来的红糖?”

“喝你的吧。”

中午大家一起楼上吃的面条,配了几个菜,这是局里的福利待遇,过年了嘛,吃着呢,就不停的接电话。

上中这两年的空气不是很好,有时候霾的厉害,因此今年上面就下了条文,针对市内要求过年过节不要燃放烟火爆竹,如果被抓到以后可能会有面额不定的处罚,处罚的条文是下来了,该放还是放,有心人想放,你拦不住,这么大的城市你说怎么监督?哪里冒烟你奔着你哪里去?警察也不是雷达啊,大过年的警察都上班去抓?这也不现实。

用道德衡量人心,这个有点不靠谱。

有些人遵守着规则,遵守的过程又发现,哎,我不放但是别人放了,也没见他被处罚,那我凭什么遵守?大过年的我家也想图点吉利,然后也跟着放了。

接到报案洛洛他们动了,这饭还没吃几口呢,等过了没有多久,就把人给带回来了。

明令规定全市都不允许放,还有人敢偷摸摸的卖,他们的车开了过去,正好就撞上了。

“上面写着呢,不认识字?”

洛洛将报纸扔了过去,写的清清楚楚,新闻里也有说,怎么还犯?

那人说自己是第一次。

“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洛洛也没有心思和他绕来绕去,这有情节在这里放着呢,这是有条文规定的,什么都不需要说了,罚款吧。

“3000?”男的一听这个数字就瞪大眼睛了。

他今天肯定不是第一次,他是做买卖的,这些东西就指着年节才能卖出去,平时谁买?他站在冰天雪地里,一站就是多久,脚和手都冻了,一上来就罚款3000?他都说了以后不犯了,怎么还罚的这么狠?

警察最不是东西,借着过年过节发财,从他们身上捞钱。

下面的那些话没说出来,但是脸上的表情已经很明显了,又看着屋子里摆着好几个菜呢,这伙食……

难怪人人都愿意当公务员嘛,平时办公室一坐,过年值班拿着几倍的工资,喝着小酒吃着小菜,这待遇没谁了,张嘴你就说罚款,哪里有罚这么多的?

“我才卖了两百多块钱……”男的就叫怨。

洛洛看都没看他:“别说那么多啊,你和我说也没用。”

这还需要解释什么?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的,没看见?

男的最后还是交了罚款,他觉得自己很冤枉,那么多偷偷摸摸出来卖的,怎么就抓到他了?还说有文件让罚款这么多的,文件在哪里呢?他可没看见,他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

被家里人接走,当时在局里也是老老实实的认错了,当时拉回来的东西都被扣了,等回到家就不是他了。

“现在这警察啊,眼睛都是红的……”

将自己的遭遇讲述一般,家里亲戚一听,觉得其实这不算是什么大错对不对,那么多人放,你们怎么不一一去抓呢?这是一个石头扔下去砸到谁就谁了是吧?

“还能不让人过节吗?人家的加班费不从你这样的身上来,哪里弄去?”

男的就讲,他是亲眼所见,警察的饭别提多浪费了。

“比家里这桌子上的菜都多,也不过就是现在查得紧,他们不出去饭店吃了,改成了要菜然后局里吃……”

“你和他们说不着,哪个警察不牛逼轰轰的。”

明珠才准备回去,回来混口饭吃也吃饱了,打算回家睡觉去。

她觉得自己可能是上了年纪,受不了那些婆婆妈妈的事情,她现在不想和明月明兰待在一起,待在一起吧,不知道能讲什么,其二就是刚刚她们俩的举动让她有点想暂时避开。

刚局里的人就和她开玩笑,说头儿回来就是来蹭饭的,家里的饭菜没有局里的香。

明珠拎着车钥匙,上了车开车准备出门,看见一个女的,见她车就和受惊了一样立马就沿着旁边的小路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回头,明珠开着车离开,她在街上绕了一圈,又开车回来,果然那个女的还在。

看样子有四十多,这天挺冷的,穿的也不是挺多,今天还刮风。

中年妇女就看着那道门,想想还是想迈着腿回去,可走了一步又觉得不行,门岗注意她很久了,见她也没有什么举动,之前也就没有问。

“有事儿吗?”

女的摆摆手,调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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